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表彰和鼓励品学兼优、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和集体,激励学生学习先进、奋发上进,努力成才,促进学风建设,根据《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2021-2022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》要求,依据《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》(廊燕院发〔2011〕12号),我系评优工作领导小组,精心部署,周密组织,对申请2021--2022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进行了初评。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1月22日—11月24日,公示期三天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财经系1212办公室或拨打电话0316-3308554反映情况。
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
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